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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消费高危!
日前,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预付式服务合同纠纷暨十大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
2017年至2018年,广州法院受理预付式消费服务合同纠纷2025件。2019年至2020年9月,广州法院受理4632件。
受今年新冠疫情冲击,部分商家经营尤其是中小商家,出现关门停业、卷款失联、破产等,导致消费者的预付款服务无法兑现。仅今年1-9月,广州法院受理此类案件3047件,同比增长171.8%,审结近90%。
商家在经营过程中,主要存在虚假宣传、滥用格式条款、诱导消费贷款等违规行为,教育培训机构是重灾区。
有的教育培训机构在宣传中使用“名师一对一辅导”“小班教学”等字眼夸大其办学资质、办学设施和师资力量等,但在现实中并未提供该服务。
有的商家利用自己单方的条款制定权,将一些不公平格式条款纳入到合同之中,如常见的“本卡不得退卡转让”“本卡一经售出恕不退款”等约定内容。
有的培训机构在签订合同时诱导消费者办理分期贷款,代为完成整套贷款手续,致使消费者“被贷款”。一旦培训机构不履行承诺或关门跑路,消费者不仅预付款难退还,还要被迫支付第三方平台贷款。
预付式消费还往往伴随抱团维权、群体事件等风险。以教育培训合同纠纷为例,2019年1月至2020年9月,共有47家经营单位涉及到10人以上的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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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付式商家应备案
预付式消费,一直是教育培训、美容美发、健身等行业普通采用的新型商业模式。对于消费者而言,充值赠送、积分兑换等“诱饵”会带来实实在在的实惠;对于商家而言,预付式消费有利于增加现金流和流动资金,还可以锁定客流。
然而,预付式消费毕竟是收“未来的钱”做“现在的事”,很多商家吸收的预付费作为补充流动资金扩大规模甚至是投资到别的项目,“十个锅子九个盖”,当危机来临时,倒闭和跑路便是商家常有做法。
虽然,充值没充到商场管理方,会员也没进入商场会员系统,然而,当商家关门跑路,商场管理方不仅面临欠租逃逸强制清场的难题,还不得不费时费力面对在商场聚集维权的消费者,如果放到五六年前,有的地方政府还“建议”商场业主管理方”破财消灾“。
预付式消费,又称为预付卡消费,根据商务部2016年修订的《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管理办法(试行)》,单用途商业预付卡是指从事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业的企业法人发行的,仅限于在本企业或本企业所属集团或同一品牌特许经营体系内兑付货物或服务的预付凭证,包括以磁条卡、芯片卡、纸券等为载体的实体卡和以密码、串码、图形、生物特征信息等为载体的虚拟卡。
发卡企业应当向注册地的商务主管部门办理备案。
图:钟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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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场需做好防范
(图:小挖)
中国人民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案件咨询专家,第十届广州市律师协会教育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民革广州市委员会社法委员会委员,广州市百名专家律师“暖企行动”法律服务团成员,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调解员,南方日报、南方+房产频道顾问专家。
胡桂芬律师团队主要执业领域:投融资争议解决、地产商事诉讼仲裁业务,主要服务于房地产行业、教育行业等。工作语言:普通话、粤语,英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