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3年执业以来,刘育昌律师已经为多家中外企业提供了专业的民商事、行政法律服务,具备处理经济合同、公司管理、行政纠纷等复杂疑难案件的经验,其中办理过的案子中主要以土地纠纷、商事纠纷为主。且刘育昌律师服务过和现担任的法律顾问企业数十家,专业能力均得到了客户的一致认可。
刘育昌律师提供过诉讼及非诉讼法律服务的大型企业有:北京人民大会堂、中国保利建设开发总公司、中国新兴建设开发总公司、中铁油料集团有限公司、中铁物总进出口有限公司、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中国南航集团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广州恒运热电(D)厂有限责任公司、广州元亨石油化工有限公司、广东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天河城百货有限公司、广东天河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省华侨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吉之岛天贸百货有限公司、广东天贸房地产有限公司、合生创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广州市新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市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颐和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广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市场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碧桂园学校、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俊朗松田电器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发展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创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富奥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白云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提供法律顾问、诉讼方面法律服务的政府机关、事业单位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海事局、中华人民共和国汕头海事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广州市番禺区人民政府、广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广州市白云区应急管理局、东莞市人民政府、东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中山大学、墨西哥政府驻广州总领事馆、广州棋院等。
【所外职务】
l 广东省法学会法律风险管理研究会副会长
l 广东省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理事
l 广州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特邀调解员
【执业经历】
l 2002年至2005年于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担任律师;
l 2005年至今于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担任高级合伙人、律师。
【荣誉及奖项】
l 代理的广州市新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诉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海洋渔业公司房地产权登记行政纠纷案件,入选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产权司法保护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l 代理的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诉胡小琴、广州市时尚商业城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案件,入选广东省首届十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例和2016年度广州市知识产权十大典型案例之一;
l 代理的广州市新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公司、广州远洋渔业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业务成果奖”;
l 代理的广州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金纠纷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0年度业务成果奖”;
l 代理的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合同纠纷案获得广州市律师协会“2022年度业务成果奖”。
【作品及论文】
l 参与撰写《律师职业伦理》一书,北京大学出版社2017年12月;
l 撰写《法律援助:律师的社会责任》,刊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10年;
l 撰写《基于AGIL模型建构律师社会责任研究》,刊于《暨南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4年第3期;
l 撰写《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改革探索》,刊于《行政执法与政府管制》,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11月;
l 撰写《善用听证程序从而受到较轻的行政处罚》,刊于《律师行政法实务——案例精选与评析》,法律出版社2017年8月;
l 参与撰写《法律职业伦理》一书,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7月。
【经典案例】
民商事领域:
l 代理广州市新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广州珠江房地产开发中心有限公司与广州市海洋与渔业公司、广州远洋渔业公司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合同纠纷案,标的额约1.88亿元,最终胜诉;
l 代理广东珠江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区城市建设开发总公司合作开发合同纠纷案,涉及标的价值上亿元,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价值二十亿元以上的权益;
l 代理丽显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轻工房地产开发公司、广州丽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广州振皓地产置业有限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案,最终胜诉;
l 代理广东天河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福建省宏发集团公司工程款结算纠纷再审案,该案历时五年,最终胜诉;
l 代理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处理东方园林股票质押式回购项目,所涉标的额超过8亿元,最终胜诉;
l 代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河支行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借款合同纠纷案,标的额为4000多万,所涉利益上亿元,最终胜诉;
l 代理深圳富奥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追收天业股份上市公司债务,该债权价值超过7亿元;
l 长期代理香奈儿股份有限公司、广东俊朗松田电器有限公司等国内外知名企业进行商标维权工作。
行政法领域:
l 代理广州辉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土地出让金纠纷,为当事人减免损失数十亿元;
l 代理广州市新洲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广州市人民政府、广州市海洋渔业公司房地产权登记行政纠纷二审案(二审改判胜诉,再审胜诉);
l 代理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番禺支行与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罗边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国土资源和规划委员会房屋行政登记纠纷案,最终胜诉;
l 代理珠海高速客轮有限公司、中港客运联营有限公司与拱北海关稽查结论纠纷案,获得撤销海关稽查结论的胜诉结果,该案上报了海关总署;
l 代理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与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纠纷案,该案为广州海事法院首例受理的省政府作被告的案件;
l 代理汕尾南储食品冷链有限公司与汕尾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工商变更登记纠纷案,最终胜诉;
l 代理深圳市冠磊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不服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行政处罚案,仅经过行政听证,便获得减轻处罚的结果;
l 代理广州南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广州市天河区住房和建设水务局、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政府行政处罚纠纷案,最终胜诉。
【教育背景】
l 2005年-2012年,中山法学法学院,中山大学博士学位(硕博连读)
l 1996年-2000年,吉林大学法学院,法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