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谈 | 林生斌陷入舆论漩涡,在刑法上应该怎么看?

注:以下文章来源于公众号律法之辙 ,作者毕魏魏。以下言论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



一  事件背景


    2017年6月22日,当时的法律圈,尤其是刑事法律圈即被保姆莫焕晶放火烧死雇主一家的新闻震惊了,莫焕晶的动机极为卑劣,即想通过放火再灭火的方式骗取善良女主人朱小贞的好感,以便再向朱小贞借钱,还要等火烧大一点再报警,以便让朱小贞更加感激。一场火灾造成了朱小贞和三名幼童的无辜殒命,事件后来随着保姆莫焕晶的执行死刑而告一段落。



不过,朱小贞的丈夫林生斌逐步进入了公众视野,其悼念妻儿、出家礼佛、纪念纹身、捐赠基金会、开设网店、修建水井,用一张悲苦丛生的脸,以一个“老婆孩子在天堂”的受害人家属形象,博取了大量网友的鼓励和支持,保守估计身价据说现在过亿。



最近,随着林生斌官宣生女,更多的信息被网友暴露出来,原来悲情丈夫父亲形象全是人设,林生斌早已经拿着巨额赔偿款,和小美女修成正果儿女双全;修建阴塔、纹十字架、给再婚生子取名烁烁和暖暖也是别有深意。

一石激起千层浪,大家对无辜枉死的人越是同情,就对利用同情引导舆论骗取利益的人越是憎恨。很多网友如梦当苏,也是,如果真的对死者念念不忘到痛不欲生,那定是不敢提及的,哪里还能一直自揭伤疤,用来换取同情牟利呢?

那些在林生斌的直播间一次性十件二十件买套头衫,听着林生斌要卖一件捐10%给“童臻一生”基金会的老铁们,更是又愤怒又脊背发凉。愤怒的是察觉到自己的同情心受到了欺骗,脊背发凉是没想到人心如此险恶,生前被枕边人算计,死后还要继续发挥余热被利用牟利。而且再联想到林生斌现任妻子在朱小贞墓前发的那条微博“终于等到这一天”,“这一切是否是阴谋”的怀疑渐渐发酵。

(林生斌捐献的井。图片来源:网络)

二  法律分析


道德的底线是法律,法律是最后的道德。

这件事情,简直是直接触及了所有人的道德底线,从6月30日到现在,连党的生日也不能冲淡公众对此事的关注。法律是最后的道德,林生斌的行为,无疑是在道德的法庭上被公众审判,那么在法律的法庭上,林生斌的行为是否也应该有所评价呢?

朱小贞的哥哥发了微博,除了替妹妹惋惜,还要求林生斌将独吞的赔偿金应该给岳父岳母的部分还给朱小贞父母;广大网友认真查询,没有发现“童臻一生”的注册信息。如果这些全是真的(当然了,以林生斌发微博的卖惨程度,真设立基金会早就说了,应该是没设),林生斌是否涉嫌刑事犯罪?


01.林生斌的行为是否构成侵占罪?

什么是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据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构成侵占罪。也就是别人东西,不该拿的拿了,还脸皮厚不还的,凑够数了便可能入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拿了国家财物,那就是贪污;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拿了公司财物,那就是职务侵占;民间趁方便扣了别人财物不还,给与最低国民待遇,构成自诉罪名,用侵占罪兜底。

回归到林生斌的事件中,朱小贞和三个孩子无辜惨死,可以参照《继承法》第十条规定法定继承的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均是第一顺位的继承人,本案中,朱小贞是长辈,即使推定是她先死亡,她自己的赔偿金部分,也应该考虑到朱小贞父母赔偿问题以及赡养问题(朱小贞殁年34岁,她还有一个年长哥哥,她父母很大可能性已经满60岁了)。在杭州中院的受理通知书上,也可以看到,是林生斌与朱恒仁夫妇共同将物业公司等告上了法庭,按照正常情况推断,朱小贞年迈的父母应该得到赔偿金的一部分。



后来,林生斌在将妻子和女儿的冰棺放在小区一个多月之后,考虑到“相关公司非常有诚意”决定调解之后撤诉了,赔偿款项如何进行约定的不得而知。

不过,在此种万众瞩目之下,如果真有不该拿的,及时还给老人家,才是正确的处理方法,否则等到警察叔叔来敲门,吃相就显得更难看了。


02.林生斌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办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司财产行为。换言之,就是故事编的好,让别人上当受骗,做出了错误的意思表示。

林生斌事件中,他一再表示,会成立基金会,把赔偿金作为亡妻和孩子生命的延续;会把直播间出售的衣物,捐赠10%给基金会。很多网友表示,如果没有林生斌利用他们的善良引导他们购买,他们根本不会关注林生斌,也不会买那么多。

私以为,林生斌的行为在现在看起来,诈骗罪是很难构成的;第一,有真实的交易作为依托,林生斌按时发货,买家收到衣服;第二,赠与行为本身就不是强制的,在赠与行为实际产生之前,除了存在救灾、扶贫、公证赠与等法定特殊情况,是可以随意撤销的,林生斌一句我的钱不想给了,别人拿他也没办法;第三,为了达成交易,商事生活中存在大量的引流、带货方式,如果动辄得罪,则有刑法管之过宽的嫌疑,刑法只规制严重到一定程度的行为。


03.林生斌构成虚假广告罪、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吗?

虚假广告行为,是对商品和服务本身进行的虚假宣传。林生斌直播间所出售的是自有品牌的商品,如果林生斌卖出去的货物严重名不副实、对质量、成分、性能、产地等做的宣传和事实不符合的,不仅可以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进行假一赔三的保护;违法所得数额达到了10万元以上的,也可能构成虚假广告罪。

同理,如果林生斌以获利为目的,故意掺杂掺假,明知道是伪劣产品而售卖,销售金额达到五万块钱,就可以享受刑事案件待遇。


对于林生斌是否早已经出轨?和保姆莫焕晶关系究竟如何?这一切是否是阴谋?证据太少,我没有讨论。

诚然,法律是道德的底线,刑法是法律的底线,刑事案件一切以证据作为依托,猜测和诬陷全不算实锤,也请善良的网友们理性看待网络上的消息,有时不实内容很多。

综上所述,林生斌事件之所以万众瞩目,就像一位男性朋友无奈叹息的,林生斌过于罕见,简直是以一己之力拉低了中国男人的道德标准。再联想到真假未知的镇魂井、十字架,简直是在道德底线上跳舞。不过,人活一世,草木一秋,人生不易,要擦亮眼睛,人类和野生动物的基本区别就在于有道德有感情。林生斌之所以引起轩然大波,还在于他极其罕见。我们努力做好眼前事,风物长宜放眼量,活到白发生,理智和正能量并存,善良亦带着爪牙,让别有用心的人没有机会伤害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