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谈 | 可供执行的新型财产研究

笔者认为,可供执行的财产类型,大致可以分为三种:1、通过法院查控系统可查控到的财产,如银行账户存款、区域不动产等;2、尚未接入法院查询系统或客观无法接入财产类型,有如较为常见的海域使用权、林权等,也有贵金属、古董字画、名贵动植物等较难发现及判断的;3、新型财产线索,笔者认为新型财产除时间因素外,更多侧重未见有明确的操作指引及统一规范。